今天在公司不知名的刊物,刊登南區的一位同事照片,想到一件幾年前陰錯陽差的mail...
因在公佈欄看到南區同事的母親往生的事情,當時我寫了mail給他,我在寫mail時只打第一個姓,就會顯示全名,但點錯,mail給同姓且有mail記錄的同事,實在有夠糊塗,當時未向這位同事說明,不過有透過當時的她告訴那位同事,不過今天看到這位南區同事,老了許多哩,也要謝謝多年前去高雄時請我們吃飯及DoReMi..的招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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