並不是要湮滅證據..而是說了也沒用
還是被妳還有你發現了,你打電話給我,在知情形的第二天,不過我在第一天已經變臉完成,雖情緒還是有些生氣與不平,不過還真的謝謝妳的貼心,但..還是交待妳詳情不要告訴04分及一平,一是因為說了她們會一直問,會很煩,二是辦公室閒雜人多,尤其妖魔鬼怪特別多,不想衰事還帶陰而已,不過妳都有做到,表示妳很講義氣;還有你,整個情形你大概略知,所以這兩天在我位置問東問西,就不敢問這件事,其實即使問了,我也不會怎麼啦,因為你都有照規矩加姐姐兩個字,若會生氣就是你沒加姐姐而生氣,反正那件事只能證明~我是人,是正常人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ONIC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