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南部的同事來台北開會,中午去樓下買午餐遇見了他,一位認識十根手指都不夠數的老同事..
我拿著午餐在排隊,他也去拿了一個炒米粉跟他的icash給我,意思除了要替我付錢,也是要一起吃,他再去排隊買關東煮,但..這是我的地盤耶,怎能讓他付錢,去高雄他請我們吃飯請我們唱KTV...二次,所以小小的炒米粉算什麼,至於一起吃就算了..因為今天樓下的大人物太多,我不吃有壓力的午餐..而且其中有位曾經質疑我們關係的人,今天也在場,不怕落人口實,我知道不是就是不是,還是在樓上熟悉的環境..與小梅與04芬一邊吃一邊543來得快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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